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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固定劳动合同续签及经济补偿金问题
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7月-2017年7月,后又续签一年至2018年7月到期。现在面临公司不想与其续签,但员工不同意。这个情况是员工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但是单位也有他违纪的相关证据,这也满足单位不续签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能证明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证据的情况下,单位不续签还需要付经济补偿金吗?
士多啤梨2020-05-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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