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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的工龄
国企上班,至今工龄21年。由于在零几年国企效益不好,领导喊这些同事可以不去上班,工资按照每月500计发,社保公积金照常每月缴纳。可最近收到单位领导电话,某个企业要收购此企业。原国企的同事又不愿意去现收购企业上班,还有大家工龄较长,都是无固定合同制,都想得到赔偿款,他们又不愿意给任何的赔偿款。请问大家他们去仲裁申请的话,那么赔偿款应该拿到多少呢,心里先有个底。按照我的理解是不是每月500元*21年+1个月工资500,还是这个赔偿计算方式有错。
加速器2020-05-23 20: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这个计算方式明显有问题,n+1是基于协商解决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明显是500以上,如果你们界定在500工资的话,就是明显不符合最低工资标准,而且社保公积金也是按这个标准交的,肯定最后仲裁赔偿的话也是按照这个标准赔偿。
2020-05-23 2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