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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不给工资是否合理?
背景:公司被总部收购 公司所有财务均换成总部人员 原离职流程中财务报销部分只需本公司老板签字即可现在换成总部的人后我们老板签完还要总部的财务总监签字我与昨日办理了交接 离职流程单我们公司老板已经签字,但是由于我之前有跟公司借款用于支付公司的行政费用,现在报销单已经贴好(用于抵借款),如果总部财务总监不签字并因此不发工资 这样是否合理?
漂流瓶2020-06-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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