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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单休、8小时工作制,每月做工资的计薪日是不是用全月总天数减去每月应休天数后,就为当月计薪天数。例,5月有31天,每周休1天,当月可休4天,另加五一劳动节1天,共计应休5天,5月计薪日则应该就是26天。是吗?劳动法规定工资计算时,计薪日是21.75天,但那是双休制,我们不是双休,故是不是就按我前面说的那种啊?

给我你的手2015-09-1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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