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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工伤问题的情况
a公司为b公司新建办公楼,在b公司的厂区内施工,a公司临时找了农民工来施工,但是b公司担心a公司不为农民工买保险,出现工伤以后跑路,问:b公司应当如何做才能把自身的风险降到最低?
xxx2020-07-13 18:12
8个回答
铭秋
问我
2020-09-13 19:1100
铭秋
关注我
2020-09-13 19:1100
杨贵妃1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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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1 17:2300
陈圆圆
工人和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出了事情,B公司首先负责,当B公司跑路或无法负责的情况下才会找A公司,但A公司的工程款在B公司手上,有牵制。
2020-07-28 09:3100
儒思用户1501460295
内容看着,是不是我个人理解出问题了。我的理解:A公司为承包方,B公司为发包方。B公司有一个基建项目发包给A公司建设,我的理解纯粹就是买卖合同关系,如果是建筑工人出了事,承包方自行处理,他又跑不了,工程款还在你B公司手上捏着呢。
2020-07-17 09:0600
校区运营
是的吧
2020-07-14 17:2800
站在雪域上的男孩
给个案例 梁某为A劳务派遣公司员工,2015年10月被派遣到B公司从事保洁工作,2015年12月1日,梁某在楼梯口踩空后摔伤,导致右跟骨前缘骨折,经当地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因梁某受伤时A劳务派遣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双方对工伤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梁某认为其为A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B公司工作的员工,因此,其发生工伤事故理应由A、B公司承担责任,便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A劳务派遣公司与B公司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共计7万余元。 B公司诉称:与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承包服务合同》,该合同对服务费用的明细作了详细的约定,费用中包含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费用,但梁某受伤时,A劳务派遣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此外,《承包服务合同》还约定了由A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服务人员的工伤补偿等事宜,因此,在梁某未能提供我司在其受伤过程中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梁某的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A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最终,仲裁委裁决梁某要求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20-07-14 09:0020
站在雪域上的男孩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系因用工单位原因造成或用工单位存在过错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用工单位不存在任何过错的,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向用工单位追偿,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处理。 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20-07-14 08: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