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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张老师您好,我有个朋友去年8月11日入职,12月10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得知该员工要离职,强制性让该员工2天时间完成交接,就可以不用上班了。该公司工作时间是早九晚五点半,午休一个半小时,双休,其中入职期间没有签定合同没有无限一金,而且9月18日到10月18日期间该员工服从公司安排出差一月,每天早上8点上班最早晚上8点下班,基本都10点下班,完成项目后公司安排一个星期的休假。问一下张老师这个去那个部门可以追溯赔偿?怎么赔偿?需要什么材料?工作时间有没有问题?

asdfghjklzxcvb2015-06-30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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