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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发生交通事故,总务部百般刁难,HR如何处理?
今年5月司机在正常出车的路段,转弯时碰擦一孕妇,导致股骨骨折,后报警再报保险公司,因孕妇为保胎儿只能暂时保守治疗,待8月中生产完毕才进行手术治疗,期间所有费用都是司机本人垫付,包括最后的手术费用共计12万,司机多次向总务部申请借款均以上层没批复为由搁置;直到9月初新的总务经理(原IT)接任,司机再申请时答复是找不到当时的派车单和派车记录,所以认定为公车私用,司机一怒之下于10月18日将汽车钥匙交给总务主管,声称公司不借钱他只能借了高利贷,现在还不出钱人家要拦车,考虑到公司财产安全,暂时不能开车出行;总务主管收了钥匙,司机也是天天到公司上班,结果今天HR收到该总务主管的邮件并抄送高层让HR给予该司机怠工记过处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阿道夫2018-12-03 01: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总务主管要求HR给予司机处分需要提出理由,或者公司跨部门申请事务必须填写申请单,需要让总务部门出具申请书,HR收到申请需要核准,有人核准了,HR只需照章办事即可。到时候如果员工有意见,可拿出申请单给员工看。
2018-12-03 0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