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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当年年假天数计算问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既然如此,那2013年8月入职2015年2月离职的员工,2014年应该休多少天年假,2015年还有年假可休吗?
lily09092018-12-14 07: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如果该员工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2013年在公司的年休假天数为:8月至12月的天数,153天/365*5天=2.09天,则该员工2013年,可以在公司休2天;2014年整年合计休5天;2015年,2月离职,假设是2月1日离职,那员工年假的在即将离职公司的剩余天数为31/365*5=0.4天,不足一天,则2015年办理离职手续之前,没有年休假。
2018-12-14 07: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