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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失业险事宜
档案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原本11月应该送过去的,因为手续问题延迟到12月才将员工档案送到窗口,失业窗口说不能补办11月份的,导致员工只能从12月开始才能领取失业险(当月办理次月领钱),现在员工要求公司补给他11月份的失业险,请问这合理吗?该员工1月份要去当地的别的公司上班,如果她1月在别的公司参保了的话,失业金就一个月都拿不到了。
同行天涯 2018-12-30 20: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因为单位原因导致员工利益受损,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补偿。
2018-12-30 2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