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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体变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细节有哪些?
员工原来的劳动合同是与A公司签订的,但A公司为了经营管理的方便,另外成立了一家B公司,A公司仍然存续。这家B公司的公司名称、法人、股东、注册地址都与A公司不同;但员工的薪酬待遇、工作岗位、实际工作地址都不变。基于这种情况:第一,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如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先以书面形式先解除原合同,并同时收回原劳动合同?第三,重新与B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限从哪一天算起;是否从B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当天算起,员工在A公司的工龄要体现在的合同里面吗?
小猪美腰叛 2019-01-23 20: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B公司虽是A成立的,但名称、法人、股东、地址都与A不同,所以从关联性上来看,无明显关联。若公司业务方面都是以B来进行,员工工资、社保、报销等也通过B公司支付,应该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与B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新合同起始时间自B公司成立后开始,具体哪天日期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可参考B公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的月份)都可以。员工的工龄不体现在合同里,但是要提前和员工沟通公司仍按照先前的工龄计算,员工各项待遇不会改变。
2019-01-23 2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