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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恋情很大程度影响职员工作(态度、能力等),如何处理?
公司在3月份任聘了一位前台,在试用了一个月左右时间,因为各方面原因(①身高②形象),老板及其他部门领导都认为她不符合公司要求。然后我就找她谈跟她说了公司上层领导的意见。在谈的过程中,她表达了十分珍惜这份工作,希望公司及领导能再考虑一下。(她在这一个月时间公司态度、能力都还不错)。随后我跟老板反馈,老板也同意再试用看看,试用期到转正。就这样到了11月份,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她的工作态度发生了变化,工作能力也是越来越懒散,不知道是不是跟公司另一位职员发生恋情的关系。所以现在人力资源部想把这个前台调到市场部,如果她不愿意的话,人力资源部该怎么处理呢?如果辞退的话,怎么样去规避这方面的劳动纠纷呢?
落花生壳2019-02-01 22:2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首先看合同有无明确规定她的工作岗位,是不是可以调动。如果不能,那么对现在的工作技能、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岗位匹配度进行评估,如果严重不合按劳动合同法是可以进行培训提升,或协商转岗的。如果还不行,那只能严格要求,按规章制度,最后以严重违反规章解除。否则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
2019-02-01 22: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