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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工伤问题
公司最近出了两起试用期员工工伤事故,A是刚来上班一天,左手食指被压掉一截,B是上班了半个月不小心被板材割破手臂,伤到了神经。A和B都还没有给他们参保,也没有及时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书。公司已经为他们支付了住院所有费用包括手术费、看护费、营养费等,也支付了他们养伤期间的工资以及营养费。问题:1、公司没有给他们申报工伤,准备最后私了。是不是没有给员工参保就不能申请工伤,所有费用都是由公司出?2、医生建议休息的病假日期都到了,但现在两个员工都说自己伤没有好不能来上班,打电话给他们过来补个请假证明也迟迟没有回应。员工A的手指的确还在脱皮,领导说让他再休息一个月,但员工B的伤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他不来上班。我们是不是可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通知员工B他如果不来上班就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就要被公司辞退了?3、员工B目前态度很恶劣,说公司不给解决问题他不会来上班。看得出来他可能是要公司一笔钱,我们好声好气的与他沟通,他情绪激动,骂我们,或者拒接电话。如果员工与我们公司仲裁,我觉得我们公司比较被动,如何较好的来解决这个问题呢?4、领导的意思是等他们好了最好不要再用这两名员工了,尤其是员工B,想尽快把这个事
良缘2019-02-04 22:0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企业未及时给员工投保,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所有费用均由企业承担,费用的标准按照工伤条例规定进行支付。2、如果员工没有及时提交病休单,单位应当及时催促,或由专人陪他到医院进行诊断,看是否可以上班。如果员工不予配合,那么就要采取强行措施,如发出旷工通知,按照企业现行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3、员工态度恶劣也可以理解,毕竟企业未参保啊,是企业违法在先。单位可以通过辖区的劳动站,请他们作为第三方出面进行调解。一来单位可以寻求辖区政府支持;二来也为以后的劳动纠纷官司打个人缘基础。
2019-02-04 2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