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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之前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补支付双倍工资吗?

下一站·幸福2019-02-16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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