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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加班问题
我公司是山东的一家生产制造企业,公司执行8小时工作制,生产员工三班倒,公司设立生产计划员一名,正常上班时间为早8:30晚5:30,由于工作性质需要提前安排订单计划,所以基本每天都会提前40分钟,晚下班40分钟左右,所以在计算该名员工工资时会给予计算加班费;现在其他后勤管理部门的员工的延时下班基本都没有加班费,现在大家都在攀比这名员工,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萌小主2019-03-07 10: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员工都应该享有加班费。要么就按综合工时来,只要每周工作40小时以内,可以按照公司的情况安排实际工作。
2019-03-07 1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