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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残疾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怎么支付法?

杭州某一家福利企业于2012年12底注销福利资格,所在残疾职工30人,现因企业经营困难,需要被解除劳动关系,这些残疾职工大部分有十年以上工龄,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补贴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企业若要解除这批特殊人员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支付,又怎么技付法?

漂流瓶2019-03-2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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