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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跟精神病患者解除劳动合同

我公司有一个员工之前因为调岗工资有100的下降,她不同意,后来就开始休病假,病假事由是精神分裂症。她累计工龄9年,司龄7年,医疗期只有3个月,现在请假5个月了,又说要回来上班。但家里人希望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她,我们公司也不敢用这个人,请问各位大侠如何处理才能让公司赔付的更少,听说如果是有病辞退会赔付更多钱?1、精神分裂有医院证明,但拿来的证明基本都是门诊病历,只有一次有住院治疗。2、医疗期应该是6个月,之前看错了,她累计工龄10年以下,在我司7年,现在已经请了4.6个月病假了。3、她的赔偿金只有两万的样子,不高。4、回来上班是需要康复证明还是需要去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呢?

同行天涯 2019-04-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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