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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或继续留用的法律风险
有位员工入职2年以后,被查出患有癌症,医疗期是3个月,医疗期满后数月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问题有三:1、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只给予3+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如果单位不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存在怎样的法律风险?
三只松鼠2019-04-05 15: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019-04-05 15: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