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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问题
我刚来这公司,以前的人资基本属于空白,劳动合同的签订很乱,老板要我从新整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补签,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根据缴纳社保时间重新签订,我整理了一下员工资料,发现没有统一的时间,如下图所示:问题:1、按社保的缴纳时间补签劳动合同,违法吗?更何况,员工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收不回来了。2、如果补签劳动合,时间上最好签几年?合同中的工资标准是按当时年份的最低工资标准吗?3、员工有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的,如果补签是签固定期合同还是不固定期合同呀?
咖喱酱2019-04-23 12:0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合同自入职之日起签订;社保购买已经成为事实,如公司老板不在乎社保补缴的费用,可申请给予补缴;(社保一般都存在一定的追诉期,可根据追诉期而定) 2、.至于补签合同签几年,根据当时入职时的试用期及据今多长时间而确定,工资标准只要不低于你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可;3.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公司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让员工本人书面申请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员工甲如在劳动合同中无试用期,此合同有效。
2019-04-23 1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