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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地点与社保缴纳地点不一致是否可行

公司总部在上海,在苏州与当地一集团建立了合资公司,现定有部分员工从总部转至苏州,并与苏州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但这部分员工想要继续缴纳上海地区社保,这样做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或政策依据?有没有更为恰当的解决方法?

nickpapa2019-04-2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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