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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员工能够依据劳动法,申请加班费补偿吗?
张先生,61岁,于2010年5月到某电子厂家应聘仓管员,由于公司对仓管员有年龄限制,张先生应聘时谎称自己55岁。公司录用后,双方约定公司每月支付工资1000元,公司提供员工免费食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规定,生产部门(含仓管员工)工作期间按公司生产计划安排工作时间,每周休息1天。半年后,公司将张先生的工资提高为每月1500元。2011年3月,公司了解张先生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于是将张先生辞退,辞退后支付张先生一个月工资。张先生离职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公司补偿每个月加班费,如何处理?
用户17689309082019-04-27 18: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1、,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亦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应为劳务关系,原告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2、员工工作期间,已按规定每周休息1天,双方已按约定支付了原告的劳动报酬,已按规定为其补发工资、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
2019-04-27 1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