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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暑假来临之后,因公司业务增加,就需增加人员。于是就通过熟人介绍进了一个未满十六岁的男孩,因为介绍来的,我也没有说什么其它的。公司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是临时工性质,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工作上的工伤风险系数比较低。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公司给临时作业员或暑假工都是买团体意外险的,但因这个孩子很特别,年纪未达到十六岁就买不了保险。这样的用工就存在一定的隐患,蛮担心出什么问题,那样公司的利益会受损。其实概念很清楚:一般未满十六岁的儿童,我们称为未成年,还只是属于童工。那我就想问一下关于雇用童工有何风险?或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呢?雇用童工这一块其实我们也是知道是违反劳动局规定的,现在这个孩子也提出了离职申请。这个包袱也解下了。虽然事情过去了,但是还是想透彻的来了解一下关于用工这方面的风险。

关于雇用童工有何风险?

黑猫警长62019-10-09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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