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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在一家小的财务公司当销售,公司规定试用期工资如果没开单是1760,我朋友干了两个星期就不干了,但他是7月份末入的职,七月做了一个星期,八月做了一个星期,然后每个月的工资是到下个月的15号发的,就是说他这两个星期的工资是分开发的,可是昨天发7月份工资的时候,只给他发了200块钱,问人事,人事说是按1760除以22天乘以5算的400,再减去200全勤,请教一下这样是合法的吗?
试用期员工全勤奖金在算完工资后扣除合法吗?
吧哩吧哩2019-11-17 17:40
1个回答
儒思小秘
这样的行为不合法,全勤奖只适用于完整的工作月份。
2019-11-17 17: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