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确认
单位制度规定未休年休假逾期作废,是否有效?
对于洪某与公司之间的争议处理结果,这是用人单位没弄清法律规定,完全凭误解单位制度造成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此外,《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由此可见,法律对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在自己的规章制度中自设的条件不符合以上规定要求。法律要求员工因自身原因不休年休假,必须由本人书面提出,单位规定的视为放弃的做法亦与以上规定不符,故洪某所在公司制定的该项制度是不合法的,对其不产生拘束力。洪某的仲裁主张理应得到支持。 案例延伸解读:带薪年休假中累积工作时间如何界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 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时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所以职工带薪年休假中累积工作年限的界定,因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932浏览1回复
涉外人员的管理问题
1培训。了解前往地区的风俗习惯,这个很重要。2环境。找有在目标地区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讲解,使他们熟悉环境信息以及各种注意事项。3项目承包方的支付和帮助。4与中国驻当地试管保持联系,以便特殊情况寻求帮助或庇护。5 各种保险,包括意外伤害等等。
936浏览1回复
工作居住证呈“冻结状态”怎么办?
原单位离职后的半年内,新单位要及时的在居住证管理系统内录入该名员工的资料,而且企业经办人要及时拿员工的居住证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刷新一下,要不然就会处于临时卡,临时卡一年之后未更新的话,就冻结。
1133浏览1回复
岗位变更要重签劳动合同吗?
你说的应该就是公司更换了法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要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愿意重签的可以重签,并且承认以前的工龄。不愿意重签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做出相应补偿。
998浏览1回复
关于公司各部门工作编制成册的问题
可以让各部门写自己的职责、制度、流程,然后人力部最后整理,归档,校验是否合格。是否写入工作手册,看公司情况而定,一般情况这些部门和其它部门交集很多,应该写入工作手册。
1508浏览1回复
怎样平衡新老员工同时缴纳保险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只要合法的办事,大家都会平衡的。社会保险是强制执行的,一旦有员工去仲裁,不仅会支持,用人单位还要补缴和缴纳滞纳金。
907浏览1回复
企业裁人赔偿标准是否合理
公司应该按照合理的考核程序实行末位淘汰制,针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裁剪,最好有理有据,否则公司存在的一些漏洞会被有心之人利用,而且公司跟员工谈到赔偿时尽量从法理出发,切不可随意按人情补偿,否则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公司出现上述情况有可能是没有明确的考核情况将人员进行裁减。导致一部分未在裁列的人产生一种错误的意识,全程要做到透明化。明确告知只有被公司辞退的人员才会有赔偿,针对消极怠工等违纪违规人员被辞退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869浏览1回复
停业放假流程?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因企业原因放假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901浏览1回复
员工泡病假怎么处理
首先要核实一下员工请病假是否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如果没有,又怎么能认定病假呢。如果员工手续齐全,人资就没有必要去人家里查岗。员工离职该给的补偿还是要给,实在无法协商就仲裁吧。
957浏览1回复
未享受养老待遇的退休员工签订什么合同?
没有缴够15年的,不是可以一次性补齐然后再办理退休手续嘛,可以要求员工一次性补齐缴费年限,然后办理退休流程,签订劳务协议就可以了。未缴满15年的是可以继续缴纳保险的,这种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是有一定的争议的,所以建议你们慎重考虑,但是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
979浏览1回复
公司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都变了,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只是法人可以不必重新签,但是如果公司名称,地址,营业内容都发生变化,那就必须重新签了,重新签订可以约定工龄延续的。
956浏览1回复
母子公司分开承担员工工资怎么处理劳动关系避免纠纷?
1在哪个公司交社保就和那个公司签劳动合同,工作地址签甲方指定工作地点,但是如果以后有工伤或医疗报销,社保异地能不能报。如果你们子公司是独立财务,建议个别人员合同签子公司。2避税,工资可以分两部分发,看母公司与子公司有没有往来。3实习生的工资要不高就自己准备发票,看财务怎么做账了。
991浏览1回复
员工泡病假如何处理
1、怎么领取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个补偿是离职或者解除合同时候才可以领取的。2、员工身体状况如此,那么单位可以从不胜任这方面想办法,虽然不是很人道,过程要注意证据收集。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双倍补偿就好了,还有工伤的就业补助金(注意年龄问题)
982浏览1回复
招聘期间,老板拖延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很常见,招聘工作勤勤恳恳,但到最后感觉上层领导都不重视,而要人的时候又说人资招不上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和招聘程序,复试的人员集中一天跟高层约好时间复试;及时跟进老板的回复;等到老板拖了很久才回复,应聘者已经有工作了,就如实跟老板回复就好;然后在继续进行招聘工作。以前碰到过这种情况,不是应聘者不是特别理想,就是其实那个岗位不是很急的急聘岗位,老板也有老板的用意,碰到特别优秀的应聘者,老板会自己找你的。
1297浏览1回复
新员工入职后如何管理?
新员工入职的人力资源导引工作:入职第一天,人资出人带领新员工认识主要公司领导和部门员工,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入职一个星期与新员工进行一次正式的面谈,并要求其部门领导与新员工有一个非正式交流;入职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人资和部门领导对新员工进行初步考核;最后是转正考核,没有考核的内容就先用调查表。
1068浏览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