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需要扣除10积分,您确认观看?
确认
综合计时的出勤计算
先说下综合工时制的定义,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若是以季度来综合计算公司,以2017年1--3月为例,按照法定的工作时间,即扣除周末和节假日,1月为19天,2月为19天,3月23天,按季度算,则合计为61天.若员工在节假日有出勤,则计算加班工资。因此可以把节假日和综合计算的部分分开算,如员工2017年第一季度出勤65天,其中含4天的节假日,则4天的按节假日计算加班费,扣除4天后的61天刚好与他们按综合计算工时应出勤数一致,则员工该领满勤工资。按月同理,则就不会有什么争议了。
1120浏览1回复
春节放假加班工资
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是法定的,其他四天为调休
1007浏览1回复
销售人员考核与报销
1、销售费用是支出,没有人可以保证支出必须有回报,企业必须自己承担这部分成本,而不应该强加给员工;2、业绩和绩效、提成挂钩就可以,费用不应该和绩效提成挂钩;3、员工产生费用无非是出差,客户应酬,送礼之类,员工做这些事情之前应该回给主管申请或者报备,公司可以加强这里管控
1224浏览1回复
分娩假如何来算工资
1、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上就是社保缴纳基数,如果缴纳基数≥员工本人工资,那么按照缴费基数计算生育津贴,如果缴费基数<员工本人工资,那么发放生育津贴后由用人单位不足差额部分,也就是两者取其高。3、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生育津贴费用由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
941浏览1回复
企业应不应该有流产假?
流产假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967浏览1回复
为了节省成本,企业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标准来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这个风险还是有的,一般来自社保稽核、劳动用工稽查和员工投诉三个方面。社保一般处理,就是补缴、收取滞纳金和罚款。
1082浏览1回复
职工连续领了1年失业金后入职,是否享受年薪假。
有的是到本单位满1年才有5天年假,有的是在其他单位的工龄连续算,到本单位不满一年也可以休年假。年假和失业金是两码事。
1094浏览1回复
关于薪酬方面的一切流程是怎样的,求帮助
这个你得找一个比较熟悉流程的人带你一下
995浏览2回复
员工生育津贴问题
津贴和工资两者取高的一方。是有相关条文规定的,不是公司制度和员工主张就能随便更改的
1026浏览1回复
产假如何算工资
1、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上就是社保缴纳基数,如果缴纳基数≥员工本人工资,那么按照缴费基数计算生育津贴,如果缴费基数<员工本人工资,那么发放生育津贴后由用人单位不足差额部分,也就是两者取其高。3、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生育津贴费用由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
910浏览1回复
假期期间工资发放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者的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折算。第十四条规定:(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应该是按21.75计算,计件工资另有规定是按照不低于计件单价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128浏览2回复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就是5月份多支付了8天工资,那你们公司的月应出勤天数是按照31天计算的?5月24号以后的工资视为应该由生育津贴支付,你们公司重复支付了,所以在1月份的时候要扣回来。主要你们能算明白,解释明白,员工应该能理解。
1059浏览1回复
公司下通知规定:年假不得与国家法定节假日连休。
从公司角度,合法。从个人角度,中间休天病假。
1161浏览2回复
如何设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企业一般为了降低企业负担会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地区最低基本工资,而后在加班中以此基数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954浏览1回复
社保与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应不应该计入个人薪酬收入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其中“(十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117浏览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