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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大家:1、我们公司想单方和一名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支付呢?2、她的合同是今年9月1日到期,如果我们在她劳动关系快到期,在续签之前提前告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3、如果她要告公司,能获取的最大利益是什么?
1.关于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的,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办法的双倍赔偿的,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办法。2.今年九月合同就到期了,如果是第一次合同到期,且企业不准备续签,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表明企业的意思。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事十七条进行经济补偿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二次合同到期,理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也要注意,这也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也是要给予赔偿金的。3.如果强行按照公司的意图办,均可以得到支持,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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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人事经理年前离职之后一直没有新领导过来,现在公司项目即将收尾,人力总监让我们做好优秀人才保留和人员分流工作。公司现在留下的大部分都是老员工,一些得力的骨干希望得到公司补偿后,另选择企业发展,一些不适合分流的员工又不愿意离开公司,或者说离开公司,必须要赔偿。领导又要求尽量降低赔偿,把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到其他项目,现在没有经理权利跟各部门谈,现实情况又摆在眼前,真是头疼死了,该怎么办?
可以侧面把公司员工推荐给同行,让别人挖走,既送了人情,又让员工梳理成章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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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劳动关系专员在拟定续签的劳动合同时,将工资标准那项直接划掉不填,请教各位大卡,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单位有什么风险吗?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合同形式和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所以楼主所说的,划掉薪资标准的劳动合同根本是无效的。若员工将公司告了,单位得承担支付2月工资的风险。薪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划掉当然不对,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出现什么纠纷,并不是说劳动合同中没有薪资就可以了,到时候会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月均工资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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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段时间有一名女职工意外烧伤(热水把胳膊内侧烧伤),在家休养了3个月了,公司按时全额发放工资,目前基本无碍了,通知她来上班,她说还没好呢,上不来,就是不来上班。问题:1、不来上班是否可以停发工资?2、不来上班公司要做哪些规范性的事项?3、具体都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根据医院开据的证明来判断工伤员工是否该来上班,如果可以来员工没有来,两种办法:一是了解员工不想来上班的原因,可以以慰问的形式去探望并了解,员工可能就是想多休息休息,可以和员工协商休假、工资事宜;二是发限期返岗通知书,如果还不来,按旷工处理从而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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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同事需要买房开工资证明,可以开做假的工资证明吗?这个证明开了万一将来员工和公司抬扛,公司会吃什么亏呢?
1、为什么要开证明2、证明开给谁3、本人实际工资4、拟开具的工资5、特别说明拟开具的工资比代表其与单位劳动合同条款和工资标准的变更,同时由此产生的与单位的纠纷、仲裁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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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为资深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员工提供无息长期贷款,用于资助员工购房,同时也想约定延长服务期,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条款?
单独签一个协议啊,注明服务期限,没到期限就还利息。提供借款,没有相关的规定呢!但 们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了,还款的方式,在公司服务的期限等!但这并不是服务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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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1978年到一个国有企业处级单位工作,开始每年都有缴纳退休金,那个时候叫退休金,还不叫养老金。远超法定的连续缴纳15年权限,现在64岁,4年都没有发过一次退休金。这是否代表劳动关系尚未解出?这是否还在仲裁时效范围?因为60岁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事情,他本人知道退休权利被侵犯,但是不太懂劳动法,这个事情就搁置了。4年过去了,是否还能劳动仲裁?下一步我该如何替老父维权?
1、去社保局查看下是否有社保缴费记录,2、既然上访9年都没解决,应该是从头到尾当临时工没缴纳过,3、既然主张劳动关系,可以起诉原单位,向法院起诉赔偿社保损失(去请个律师打官司)。要证明是劳动关系,有无劳动合同、协议、工作证、规章制度签收记录、员工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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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版本是通用的,岗位上就分了管理和操作岗,工资就写的不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签订的时候有的员工就问,为什么不写具体的岗位和实际的工资?以前都是搪塞过去,请教各位,这样写合法吗?如果公司坚持这么写,怎样给员工解释会显得合理且有说服力?!
岗位需要明确,但是可以签订补充条款,约定按照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以与员工协商调整岗位。一般按照《薪酬管理制度》,每月几号发放要明确。给员工的解释就是,公司薪酬制度每年都会有相应变更,以变更内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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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如果公司给员工发了录用通知,后来又不想录用员工了,公司如果毁约会承担什么风险?录用通知的法律效力有多大?问题2.如果员工接受了录用通知,但是入职当天没到公司报道,是不是这份录用通知就失去效力了?员工解释说是家庭原因希望可以推迟入职时间,公司是不是完全可以拒绝?
1、公司发了录用通知,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说需要按照试用期辞退标准给予补偿。2、如果录用通知书上有明确的时间要求,超出时间不来报道的视为放弃,公司可以拒绝录用,如果没有时间要求的就比较难办,一般来说员工可以什么时间来报道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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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吗?在什么情况下,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只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终止。而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付给劳动者遭受损失的赔偿。它更加强调用人单位一方存在过错,是一种赔偿性质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很多种,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工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费用,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经济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有关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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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们公司工作十年了,目前算是人事经理吧,前年应聘一名负责薪酬绩效的,工作态度及业务能力比较强,我们单位薪资比较低,陆续离职比较多,有时她也会去外面找工作,我为了留住她在调薪时把她的工资调了最高,现在她工作一年多了,由于工资发放需要与老板沟通,一直都是她直接面对总经理,渐渐我发现,她直接与领导沟通,有什么事也不是特别愿意和我说,除非工作上遇到难题,她不想面对的让我找其他领导沟通,而且在我面前表现很谦虚,什么话都留有三分,有时又表里不一,我不清楚她是不是想当领导,但有想法也没关系,但有时候做事会让人不舒服,我怕对她的信任回头再成为农夫与蛇,我想大多数人也会遇到这种情况,我不想疑心生暗鬼,但也会担心防不胜防啊。该怎么做?
1、两人工作现在有多少是重叠的。2、工作中有多少是她可以替代的。3、老板对她的依赖程度是不是越来越高了?4、 工作沟通是否越来越少了?想清楚这几个问题,便会有答案。要相信自己更加优秀,在职场上能有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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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入职不满一年,主要工作内容为数据性工作,近期提报数据失误率很高,领导要求改正错误时举一反三时员工回复“你给我这点工资,我就干这点活儿”,安排分内工作也拒不接受,公司现在想辞退该员工但并不想赔偿,该怎么操作?
尽管是员工的问题,但是这种情况完全不赔偿从法理上来讲很难实现,员工没有重大违纪行为,企业还是要支付1-2倍的经济补偿金的,否则仲裁的风险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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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一个职位是其他公司的员工,无试用期,不在我们公司上班,薪酬为利润的10%,公司不为他购买社保。请问这种用工形式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还是合作合同、标准用工合同?
不接受公司管理,不购买社保,就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可以和任何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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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13进公司的员工,企业通知单方与他从国庆开始解约,他签收了书面通知,当天就不上班了,要付给他多少赔偿金?
这个得好好算算:一、需要区分08年前后两个时间段:2002.03.13-2007.12.31,共五年零九个月之多,补偿6个月;2008.01.01-2016.10.01,共八年零十个月,补偿9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发工资计算二、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发工资计算,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受“双封顶”限制: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不超过12年。三、需要注意,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还要看所在的地区,有的地区对于单位为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还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还会涉及到一个扣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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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气冲冲过来找,说:主管不给转正。公司规定转正时间为1-3月,该员工已工作满一个月。与主管谈后得知,不予转正的原因是,该员工工作态度有问题,在平时工作中也因主管说话不好听,两人产生心里的不舒服以致于,员工工作比较消极。双方都有原因。作为菜鸟级别,真不知如何去调节,请高手帮帮忙,应该怎么给员工说?怎么处理才合适啊?
应该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能仅凭一面之词。先和员工说,与主管沟通,了解事情的原委再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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